市编办全面完成市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和主要职责调整工作

【来源: | 发布日期:2015-06-09 】 【选择字号:

调整市纪委(监察局)的内设机构和主要职责,是党中央和中央纪委作出的重大决策。市编办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按照中央和省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和上下机构大体对应的原则,经市编委会、市委常委会研究,对市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和主要职责进行了调整。通过这次调整,一是规范了机构设置。设置了组织部、宣传部,内设机构的名称、排序基本一致,内设机构为11个。二是明确了机构职责。市纪委(监察局)所有内设机构职责都予以明确,进一步理顺了内设机构的职责关系。三是增强了执纪问责监督力量。市纪委(监察局)设置了案件监督管理室,增设了纪检监察室,进一步完善了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机构,加强了工作力量。(行政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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