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编办《关于转发中央编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企业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的 通 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03-18 】 【选择字号:

 各县区编办,市委各部委办,市直各部门、单位,各人民团体,中央、省在银各单位:

现将省编办《关于转发中央编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企业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甘机编办发〔2016〕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企业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摸底和设立登记工作,并将摸底情况于3月15日前报送市编办。

 

        白银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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