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编办调整规范县区纪委机关内设机构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06-20 】 【选择字号:

为进一步深化县区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集主业,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县区纪委换届工作,市编办在深入调研摸底,全面掌握县纪委机关内设机构数量、名称、人员编制等情况的基础上,从县区纪委工作实际出发,按照优化机构设置、明确职责定位、整合工作力量、聚集主责主业的原则,对县区纪委机关内设机构名称、排序、职能进行了统一规范。

一是全面强化了执纪力量。通过内设机构的整合、撤并、重组、增设,把更多的力量调整到了监督执纪问责的主业上。县纪委纪检监察室占内设机构总数的比重由26.32%增加到50%,人员编制数由11.96%增加到48%。县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力量大大增强。

二是系统规范了机构设置。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县区纪委机关统一设置了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不再设置其他名称的内设机构,有效解决了县纪委机关内设机构不规范、不均衡等突出问题。

三是科学界定了机构职责。对县纪委机关内设机构职责进行了重新核定。未单独设置机构的职责,按照职能相关、业务相近的原则,科学合理归并到已设置的内设机构。通过职责调整和重新核定,厘清了县纪委机关内设机构的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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