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编办严控县区机构只减不增

【来源: | 发布日期:2015-07-20 】 【选择字号:

今年以来,市编办在县区机构编制管理中,注重调整优化机构编制结构,严格控制机构只减不增。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精神以及甘肃省关于严格控制实现人员编制零增长的有关文件精神,对县区上报成立的机构,政策依据不明确的一律不予受理。

二是按照上级文件要求,除中央有明确规定或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外,一律不新设机构,不提高机构规格、不增加人员编制的原则,确需新设机构的,按照“撤 “撤一建一、先撤后建”原则,以“不增加机构个数和领导职数”为底线,要求县区先上报撤销机构、核减科级领导职数,后申报成立机构。对县区上报成立的机构,没有提出撤并机构的不予受理。

上半年,共收到县区机构编制请示事宜26件,对符合规定的及时受理,按程序办结1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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