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四种意识”适应新常态下机构编制工作

【来源: | 发布日期:2015-03-26 】 【选择字号:

近日,王三运刘伟平对全省机构编制工作作出批示,批示指出,要适应新常态、释放改革效应,准确把握经济发展、改革创新、从严治党的新常态。机构编制部门工作人员如何适应新常态?应强化以下四种意识:

  一是大局意识。进一步明晰工作思路,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把机构编制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思考和谋划,盘活用好现有机构编制资源,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有力的机构编制保障。

  二是改革意识。全面把握中央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一系列新思路、新观念,将深化改革贯穿于机构编制各项工作中,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统筹和谋划机构编制工作,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助推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等重点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服务意识。继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推进作风转变,进一步做好联系群众工作,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和主动意识。制定调研计划,适时深入基层一线调查研究,掌握最直接、最准确、最及时、第一手的机构编制信息,促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从单纯的控制管理向主动提供服务转变,不断提升服务工作水平。

  四是法治意识。加大对《宪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力度,让“编制就是法律”意识入脑入心。同时,严格机构编制管理,严守机构编制纪律,努力提高机构编制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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