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新常态 把握新要求 奋力推进机构编制工作创新发展

【来源: | 发布日期:2015-03-26 】 【选择字号:

适应新常态  把握新要求

奋力推进机构编制工作创新发展

——在全市机构编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汪海洲

(2015年3月25日)

 

同志们:

这次全市机构编制工作会议,是市委市政府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市委智全书记专门作出了重要批示,对机构编制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刚才,市发改委、工商局、会宁县、白银区、平川区的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下面,我再讲四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机构编制工作取得的新成绩

2014年,全市机构编制部门以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契机,凝心聚力抓改革、多措并举强管理,机构编制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在2014年度全省机构编制综合考评中荣获第一,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取得新成效。我市机构编制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统筹推进市县区政府机构改革,在全省市州一级率先完成了卫生、计生部门整合组建工作,创新了纪检监察体制设置,完成了市县区政府机构改革任务。坚持将职能转变作为本轮政府机构改革的核心目标,确定了2014-2017年政府各部门职能转变8个方面的42项工作任务,其中2014年确定的13项政府职能转变任务全部完成。结合机构改革,重新修订了37个市直部门的“三定”规定,理顺了发改、交通、商务、食药等部门投资审批、行业监管职责,为市县区政府全面深化改革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现新突破。先后分3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165项,将水路运输经营许可等35项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将5亿元以下的政府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等35项审批事项下放到县区,行政审批事项由2001年的1718项减少为378项,减幅达到78%。清理公布了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在全省率先建立并公布了市级行政审批权力清单,建立了县区级行政审批权力清单。制定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和对下放建设项目部门协同监管的意见,积极推动工商登记便利化改革,进一步激发了社会创业热潮,全市非公经济主体总量突破7万户,比上年增长35%。加强中介机构规范管理,在全省率先启动了引导中介机构规范发展工作,打破了一些事关民生的中介行业垄断经营的局面,制定了行政审批中介机构管理服务办法,从服务平台建设、执业收费、行业培育监管等7方面进行了明确和规范。

三是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取得新进展。制定了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梳理现有事业单位职责任务、履责依据和实际履责情况,除明确不分类的学会、协会类团体,开发区管理等机构外,对市直271家事业单位逐一认定审核,提出初步分类意见;县区分类工作与市直同步开展,为下一步事业单位全面改革奠定了基础。

四是机构编制科学管理成为新常态。科学配置机构编制资源,下大力气盘活存量,注重了纪委、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审批等重点领域的机构编制需要,保障了深化改革和经济发展的重点工作。制定了市直科级职数管理使用办法、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办法等5项制度,机构编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进一步提升。配合完成了省对市上和会宁县、景泰县的“双审”(经济责任、机构编制审计)工作。精心实施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推进实名制管理工作,对全市3287家机构进行全方位核查,实现了“四清两对应”目标,受到中编办和省编委的肯定。以上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县区编制部门的同志们埋头苦干、辛勤工作的结果,是各部门大力支持、通力合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和市编委,向全市机构编制部门的同志们表示感谢!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机构编制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政府部门管理方式如何有效转变,事中事后监管配套措施如何跟进,需要进行深入研究;二是政府职能转变的任务仍然繁重,一些部门职能交叉、职能不到位、配合不力等现象仍然存在;三是在如何破解机构编制严控政策与合理增量需求之间的突出矛盾方面缺乏系统性研究,创新办法还不多部分县区、部门和单位对机构编制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不能站在全局的角度看问题,片面强调和夸大本部门单位的困难,机构编制违规问题还时有发生;五是当前机构编制工作引领新常态、服务新常态的能力水平还有待增强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以更大的决心勇气,继续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着力破解体制机制障碍,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准确把握机构编制工作的新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党和国家各项事业进入了新常态。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机构编制工作的基本遵循。全市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要准确把握新要求:

一是着力把握深化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的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用深化改革的办法破解发展中的体制性结构性矛盾,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推进改革。推进各领域改革,不可回避地是管理体制、职能任务以及机构编制的调整。机构编制部门要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为抓手,敢于涉险滩、啃硬骨头,注重从源头上理顺体制机制,破解发展障碍。

    二是着力把握简政放权、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新要求。简政放权是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关键之举。2013年以来,国务院和省、市、县区四级政府持续推进简政放权,还权于企业、还权于社会,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从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的要求来看,简政放权还有很大空间。市、县区两级政府要加大力度,继续精简那些制约发展、群众反映强烈的审批事项,切实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

三是着力把握控编减编、优化编制资源配置的新要求。李克强总理为本届政府提出了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两个只减不增”的目标,并指出编制是不能随意突破的“红线”。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只有从严控制机构编制规模,降低行政成本,才能把更多的精力和财力用于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上。全市机构编制部门要把控编减编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刚性约束,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保障重点,不断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

四是着力把握依法行政、提高依法办事水平的新要求。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作出了全面部署,强调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机构编制工作涉及上层建筑和政权建设的顶层设计,在推进依法治国中承担重要任务,四中全会提出的任务中涉及机构编制部门的占到六分之一。机构编制部门要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做到重大改革、管理举措于法有据,机构设置、职能配置有章可循。

    三、全面落实机构编制工作的新任务

    2015年,机构编制各项工作异常繁重。全市机构编制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省机构编制工作会议部署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围绕“四个全面”的战略定位,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科学研判机构编制工作新形势、新情况、新特点,着力转观念、转重心、转方式、转作风,继续深化改革,大力简政放权,推进职能转变,严控机构编制,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突出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突出“放,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举措,是用政府权力“减法”换取市场活力“加法”的有效途径。要持续推进简政放权。简政放权是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关键之举。要承接落实好国务院、省政府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继续梳理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中保留的审批事项,挖掘潜力,能取消的再取消,能下放的再下放,回应社会和群众的呼声,适应改革和发展的需要。要努力探索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的办法,积极稳妥地把一些事务性管理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转移给社会组织,减少政府微观管理。要积极推动取消各类不合理、不规范的年检、证照等事项,着力解决“证照多、办证难”等问题。要全面建立“四单一网”。建立权责清单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创新之举。省政府提出建立“三单一网”,我市增加了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这一项。市审改办、财政局要按照省上的统一部署,努力建设公开透明的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建立便捷实用的政务服务网,年底前市、县区同步完成,面向社会公布。要通过 “四单一网”建设,着力构建权界清晰、权责一致的政府职能体系,约束政府权力,规范政府行为,提高政府效能。要引导规范中介机构服务。以开展全省中介机构清理规范试点工作为契机,完善中介机构管理“123”工作体系,建立一个中介机构行业协会,打造统一服务窗口平台、中介服务网络平台两个平台,建立中介机构信用体系、监督体系、自律体系三个体系。探索推进中介机构与行政审批脱钩的有效办法,坚决整治具有红顶中介性质的垄断经营服务,努力切断政府部门和中介组织的利益链条,营造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

二是突出“转”,全面深化政府机构改革。转变职能是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的主要任务。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进一步深化政府机构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创新政府监管方式,推动法治、责任、服务型政府建设。要深化政府机构改革。要进一步这次重新修订的37个市直部门“三定”规定认真加以完善。为了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对行政审批事项比较多的一些政府部门,按照撤一建一的原则,撤销因审批事项取消下放或工作任务转移而职能弱化的科室,成立集中办理保留审批事项的审批服务科。各部门要自觉服从于全市的工作大局,积极配合完成先撤后建和后期进驻政务大厅工作。市县区政府部门“三定”规定印发实施后,机构编制部门要加大“三定”规定落实的监督检查力度,认真做好跟踪评估工作,巩固完善改革成果要全面落实政府职能转变任务分工。市政府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能转变任务分工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完善工作机制,明确时间节点,倒排时间进度,确保按要求完成各项任务。市、县区机构编制部门要履行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牵头抓总的责任,做好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工作。要创新政府监管方式。简政放权和加强管理是转变政府职能的一体两翼,两者缺一不可。从改革实践看,一些部门简政放权后放松了监管责任,或者不知道如何有效实施监管;一些政府工作人员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还停留在过去,跟不上改革的需要。转变政府职能,并不意味着政府的任务和责任减少了,相反是事中事后监管任务和责任加重了。市、县区两级政府特别要在创新监管方式上多下功夫,更加注重事中事后监管,推进政府履职方式转变。

三是突出“分”,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很高,要遵循“分类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的方针,稳妥有序推进,为公益事业发展提供良好的体制机制环境。要科学划分类别。目前,市、县区两级事业单位分类认定工作大部分已完成,对存在的一些遗留问题,要积极和省编办衔接,尽快完成分类结果审核的批复工作。在分类工作中,要严格掌握社会功能这个根本标准,不能把机构名称、经费形式、人员管理方式等作为分类依据,严防公益服务类向行政类“挤”、生产经营类向公益服务类“靠”。要做好分类后续工作。在完成事业单位分类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和省上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配套政策,研究制订细化落实措施,启动行政类、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要系统研究改革涉及的职能调整、机构整合、人员编制等相关问题,保证改革的平稳有序推进。要积极创新体制机制。创新体制机制是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核心要求。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上关于创新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方式的意见,探索建立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体系。继续开展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总结经验,扩大范围。

四是突出“管”,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机构编制管理水平,关系党的执政资源的科学配置。全市机构编制部门要进一步创新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水平,发挥机构编制资源的最大效益。一要管“,切实抓好控编减编。严控机构编制,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年初,中央编委批复了我省的控编减编方案。下一步,省编办将向市州一级分解控编指标,逐级签订编制“零增长”目标责任书。要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增减平衡、分级负责”的原则,凡新设机构的,都要“先撤后建、撤一建一、多撤少建”;凡增加编制的,都在现有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确保机构编制总量不增加。要管“活”,盘活用好现有存量。在从严控制机构编制总量的新形势下,盘活存量是衡量机构编制管理水平的一条重要标准。盘活用好编制存量,关键是要在“减”字上下功夫。“减”就是加大职责消失、弱化,工作任务不饱满机构的撤并整合力度,减机构收编制。同时要向深化改革要编制,向创新管理要编制,向信息技术要编制,核减收回的编制资源向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管理等重点领域倾斜,服务保障中心工作。要管“细”,创新管理方式。编制不是部门所有,要建立空编集中管理制度,对全市空编由市、县区两级机构编制部门集中统一管理。从今年3月起,全市机关后勤事业编制人员、事业单位工勤岗位人员只减不增。对县级非领导职数,逐步收回集中管理使用。行政机关要根据自然减员数提出公务员招考计划严格规范公务员招考审核。

五是突出“查”,严肃机构编制纪律。监督检查是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机构编制科学决策的重要环节。新时期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要全面加强,全面拓展。要严肃工作纪律。机构编制纪律是一条不可触碰的“红线”。各县区、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编制就是法”的意识,坚决贯彻执行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的要求,凡涉及机构编制事宜,都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审批权限报批。凡未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的机构编制事项,党委、政府有关会议一律不予讨论,文件中一律不能反映。要加大督查力度。我市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总体上比较规范,但县区超越权限审批机构、超编制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等问题仍然存在,必须坚决制止。去年中央巡视组反馈了我省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省上将用3年时间对全省所有市州、县区开展一轮经济责任和机构编制审计。这表明中央、省委对机构编制纪律越来越重视,对加强管理的要求越来越严格。市、县区两级编委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每年列出督查计划,加大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机构编制部门要和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协调配合,根据《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强化执纪问责,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切实解决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严格按照规定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减少机构数量和领导职数。2014年,中组部、中编办和国家公务员局作出了整治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重要部署。目前,我市超职数配备干部共870名,主要集中在县区,平均每个县区一百多名,去年只消化了77名,消化比例为8.9%,远落后于全省21.7%的消化进度,要完成2016年底前全部消化的目标任务十分艰巨。各县区要算好帐,把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作为一项硬性政治任务,干部调整时首先要研究消化超职数配备的,要倒排时间进度,确保按期完成消化任务。

这里需要强调和明确的一个问题是,2008年全省机构编制管理权限调整后,有些县区自行成立科级机构、核定科级领导职数,配备科级干部,形成新的超职数。对这个问题,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县区在动议干部前,组织部门要向机构编制部门确认领导职数。市委组织部门在预审县区干部调整时,要重点核实领导职数的合规性,切实杜绝出现新的超职数配备干部。

  四、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部门履职的新能力

面对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和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机构编制部门必须把握时代脉搏,顺应改革形势,强化工作措施,不断提高履职尽责、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市、县区党委、政府要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把机构编制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机构编制工作有关重大问题,定期听取工作汇报,提出工作要求,帮助解决工作中实际困难,支持机构编制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要高度重视机构编制部门领导班子建设,注重把那些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

二要调整工作重心。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管理体制调整和新一轮政府职能转变的全面展开,机构编制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发生了较大变化,全市机构编制部门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实现自我角色和职能定位的转变,将工作重心由传统的机构编制增减管理,调整到督促部门履行“三定”规定上来,调整到简政放权、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上来,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到改革发展带来的实惠,充分体现机构编制部门作为顶层设计者的工作职责和社会价值。

三要加强调查研究。当前机构编制工作面临的矛盾和问题复杂繁多,迫切需要深入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全市机构编制部门要坚持调研立办的理念,切实重视和加强调研工作。要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系统研究新形势下机构编制管理的内在规律,形成一批针对性、操作性强,对破解机构编制管理难题有指导意义的调研报告,为党委、政府和编委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同志们,机构编制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要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高度的责任意识、良好的精神状态、扎实的工作作风,推动机构编制各项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为全面建设幸福美好新白银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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