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8-01-18 】 【选择字号: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顺利完成2017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度报告公示对象

年度报告公示对象:经审批机关批准设立,市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获得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事业单位)。

二、年度报告公示内容

(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载事项: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住所、法定代表人、开办资金、经费来源等;

(二)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三)相关资质认可或职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四)资产损益情况;

(五)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六)绩效和受奖惩情况;

(七)涉及诉讼情况;

(八)社会投诉情况;

(九)接受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十)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三、年度报告需要提交和报送的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见附件);

2.上一年度年未的资产负债表(加盖印章);

3.有关资质认可或者执业许可证明文件(业务范围不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不提交);  

4.事业单位法人备案登记表(见附件)

5.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审查表(见附件)

6.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年度报告书采用A3纸正反两面打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送主管部门进行审查。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后,一份送登记管理机关归档、一份由主管部门保存、一份由事业单位存档。

四、办理时间、报送地点和联系电话

办理时间:1月1日至3月31日。纸质材料在办理时间内集中报送,报送地点:市政府统办3号楼一楼“市编办服务大厅101、102室”。联系电话:0943-5993781,0943-5993782。

五、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流程

(一)事业单位登录管理系统

事业单位通过“专用光盘”或“二维码图片”进入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在线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按照网络提示,上传上一年度年末的资产负债表和其它材料。

2017年,通过“事业单位在线”登录系统,仅办理了设立登记的事业单位,无法在网上办理年度报告和其它登记业务。请先前往“市编办服务大厅”领取光盘,将光盘与系统进行绑定。然后,或通过“光盘”登录系统,或和工作人员联系,获取“二维码图片”后,通过“二维码图片”登录系统,才能在网上办理年度报告及其它登记业务。

(二)事业单位在线填写年度报告书,并按要求上传材料

事业单位在线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载事项”,系统会自动生成。“资产损益情况”、“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接受捐赠资助及其使用情况”请参考附件:《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参考样本),认真填写。“事业单位委托意见”“举办单位意见(含保密审查意见)”,请工作人员请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主管部门意见后,规范填写。“开展业务活动情况”,要结合宗旨和业务范围,总结工作亮点,彰显工作成效,查找工作不足,字数1000字左右。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在线填写完成后。按系统提示,上传上一年度未的资产负债表等其它材料,并将所填写的报告书及上传材料,提交至白银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注意查看系统消息,系统提示退回的,按照退回意见,修改完善后,在2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交。凡在3个工作日内系统没有退回的,即为审核通过。

(三)登记管理机关受理审核

登记管理机关对事业单位提交的年度报告材料,应该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规范性审核,凡提交材料、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及时予以退回,同时说明“退查原因和完善意见”,要求事业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完善后重新提交。

(四)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并对年度报告工作评定等次

主管部门,对所属事业单位报送的年度报告纸质材料,进行审查(含保密性审查)后,对填报内容属实,经保密审查后,可以向社会公示的,由负责人签字后(市直直属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人可以不签字),加盖公章。主管部门根据所属事业单位能否按照核准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业务活动开展情况是否良好,有无违法违规情况,报送年度报告材料是否及时、报告书内容是否真实、全面,上报材料是否齐全,分别评定“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凡不能按照核准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的;不能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时办理登记的;不全面履行职责的;年度报告网上退回超过3次以上的;在3月20日以后提交年度报告的,不得评定为“优秀”。凡在3月20日以后提交年度报告的,且不能按照核准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或存在违法违规情况、或不全面履行职责的、或退回超过3次以上的,评定为“不合格”。登记管理机关,在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结束后,将对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单位予以公开。

(五)公示监督

年度报告审核工作结束后,各事业单位应将“经主管部门签字盖章的年度报告书扫描件”提供给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在部门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截图”作为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资料,请妥善保存),公示时间不少于60个工作日。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审核和纸质材料报送工作于3月底前结束,并在登记管理系统完成“一键公示”,各单位提交的年度报告内容,可登录“事业单位在线”,进入地方网站,点击“甘肃”查看。或直接登录“甘肃事业单位在线”网站查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事业单位法人公示的年度报告与事实不符,可向登记管理机关举报,登记管理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主管部门要督促事业单位法人依法履行法人职责,做好所属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审查工作,并对所属事业单位的年度报告工作严格评定等次。事业单位要认真开展年度报告工作,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证书登载内容已发生变化的,未按规定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的,须在网上先办理变更登记。按照一事一毕原则,变更登记核准后,网上再提交年度报告材料。确保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电子信息的同步性,在线提交材料时,请选择“上传”方式。网上提交材料通过审核后,应当及时报送纸质材料归档。

 

附件:1.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事业单位法人备案登记表

3.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审查表

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参考样本)

 

   

  

           白银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18年1月9日

附件二:事业单位法人备案登记表.xls
附件三: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审查表.doc
附件四: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2017(参考样本).doc
附件一:事业单位法人2017年度报告书(格式文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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